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包括哪些?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缺陷

2023-06-14 11:38:11       來源:法評網

處理機構:

1、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;

2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;

3、人民法院。一般是先申請調解,調解不成申請仲裁,對仲裁結果不服的,可以向法院起訴。

缺陷:

1、仲裁機構受案范圍過于狹窄 。

2、仲裁前置程序弊大于利。

3、“一調一裁兩審”的體制導致勞動爭議處理周期過長,成本高,有違勞動爭議"及時、有效"的處理原則。

4、仲裁時效之法律規定不一致,仲裁時效并未作中止、中斷規定弱化了對勞動者保護的。

5、勞動爭議仲裁委法律地位不明確,組織機構建設不完善。仲裁缺乏監督機制,仲裁員配置不足,專業化程度低,素質有待提高。

x 廣告
x 廣告

Copyright @  2015-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  備案號: 滬ICP備2020036824號-21   聯系郵箱:562 66 29@qq.com